各二级学院(部门)、各位老师: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创新强校工程计划,切实落实协同育人任务,针对有经费支持的在研科研项目,开展创新型项目课程教学,本课程教学课时计入校内分配方案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现根据《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推进创新型项目课程教学的实施办法》进行相关课程申报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务必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1)课程负责人填写创新型项目课程教学的实施办法中的附件1、附件2。
(2)按教务处有关开课要求,学生由各院系和教务处组织报名,请课程负责人于10月31日16:00前将参加创新型课程学生名单、课程标准、授课计划等相关纸质材料提交到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郑小燕校内邮箱2011116002@gditc.edu.cn,逾期不再受理。
(3) 根据课程负责人所提交的材料,由科技处和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于第十周公布审批结果。
(4) 评审通过的创新型课程将于第十一周开始具体实施。
(5) 课程场地等由各二级学院和教务处负责协调与落实。
(6) 为加强创新型课程的监控与管理,课程负责人如需调整授课计划或教学场地等,需提前一周向所在学院及教务处提出申请及审批,并在科技处备案。
联系人:郑小燕652076,李思明638796
办公室电话:020-61230868
地址:行政办公楼406
附件1:创新型项目课程教学的实施办法
附件2:关于加强创新型项目课程课堂教学管理的通知
附件3: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科技处、教务处
2019年10月25日
关于推进创新型项目课程教学的实施办法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管理办法 (试行)
关于推进创新型项目课程教学的实施办法
关于加强创新型项目课程课堂教学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