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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第七批省工程实验室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论述,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按照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第七批省工程实验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工程实验室是区域自主创新支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工程实验室旨在提高我省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突破重大产业发展以及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关键技术和装备制约,强化对省重点领域、重点工程的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

二、建设目标

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先进的技术研发和试验平台,形成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构建长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致力于突破产业链关键节点技术和产业化瓶颈,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从事相关产业领域的技术研发,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水平技术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部分成果已成功实现产业化;能为省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提供资金支持。

(二)所在产业领域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详见附件1)明确的范围,能为解决产业发展瓶颈问题提供关键核心技术支撑,并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要有明确可行的发展思路、研发任务和建设目标;建设方案合理,管理和运行机制规范;项目要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建筑工程或新购置设备),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四)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研发人员总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

(五)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3000万元,研发场地不少于2000平方米。

(六)主持(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主持(参与)过行业标准制定。

四、申报程序

(一)提出申请。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认真阅读《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工程实验室管理的暂行办法》(附件2),编写广东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3),并于4月16日上午9:00前将项目申请报告(含附件4项目基本情况表和有关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上交到科技处,逾期视为放弃。

(二)审核批复。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将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材料初审、专家评审和必要的现场考察。对通过最终评审的项目,将批复开展省工程实验室建设。

五、相关要求

(一)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如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项目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承诺书,承诺其所报材料的真实性。如经审核发现申报不真实,将在全省通报,并给予不良的信用记录。

http://www2.scut.edu.cn/_upload/article/images/5e/04/f1f7498e453cadaf8c101b43c772/4f7c6c03-54f5-4a87-ac6a-b2aef1e58929.gif附件2: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工程实验室管理的暂行办法(粤发改高技术[2013]416号).pdf

http://www2.scut.edu.cn/_upload/article/images/5e/04/f1f7498e453cadaf8c101b43c772/4f7c6c03-54f5-4a87-ac6a-b2aef1e58929.gif附件3:广东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pdf

http://www2.scut.edu.cn/_upload/article/images/5e/04/f1f7498e453cadaf8c101b43c772/595dc425-2cae-4b9f-a9a5-44916cd7ee5e.gif附件4:第七批广东省工程实验室申报基本情况表.doc

联系人:郑小燕

联系电话:61230868

邮箱:2011116002@gdip.edu.cn

地址:行政办公楼406

科研与技术服务处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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