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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科研工作量统计及奖励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2016年科研工作量奖励工作即将开始,全体教职工请将个人2016年的科研工作(包括:论文、专利、成果、科研项目等)录入到个人科研管理系统(建议使用360浏览器)并提交佐证材料,科技处将依据佐证材料在科研管理系统上审核全体教职工填报的科研工作,并对审核通过的科研工作量进行统计及奖励。

(一)具体时间安排:

1、 9月6日前将个人科研工作录入到个人科研管理系统;

2、9月8日前提交科研工作佐证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到各二级学院、部门进行初审(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并在科研管理系统审核),已经在科技处有登记或备案的项目等成果材料由科技处直接审核,无需提交佐证材料;

3、9月14日前各二级学院、部门的科研工作联系人收集、整理本部门所有填报人的佐证材料(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并按部门提交至科技处,原件请退回给填报人。

(二)注意事项:

1、全体教职工需按时录入科研工作量,凡未能按时提交的,在今后科研奖励、成果申报、项目申报等需我处审核相关材料时,我处将不予办理。

2、各二级学院、部门科研工作联系人请督促、指导本部门老师按时完成科研奖励的网上录入工作。

联系人: 叶惠玲

联系电话:638875

科技处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