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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集中验收结题(第一批)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省基金办定于2017年5月6日09:00至6月7日16:00开展省基金项目结题(第一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1.如期结题项目:2013年立项的重点项目。

2.延期半年项目:研究期限于2016年10月到期未结题并且未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

3.超期项目:研究期限于2016年及之前到期但未结题的面上项目。

二、结题要求:除2014年自由申请(科管研究)类立项项目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进行结题外,其余延期、超期项目均只需报送纸质材料,不需要通过线上进行验收申请。请各项目依托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省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省基金办必要时进行抽查。结题形式及要求如下:

1.重点项目由依托单位自行组织结题验收会议,省基金办必要时进行抽查,请依托单位将本单位重点项目验收时间、地点及专家初步名单于2017年5月19日前报送省基金办。重点项目结题验收会议前必须出具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将作为结题材料附件一并报送省基金办。

2.自由申请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各项目依托单位自行组织结题验收,形式可以函评或会评。

结题验收专家必须同时具备条件如下:(1)与验收项目负责人同一单位的验收专家不超过1名;(2)各专家所在单位不同(二级单位之间视为同一单位,如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视为同一单位);(3)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同行专家;(4)其中自由申请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验收专家不少于3名,重点项目不少于5名。

三、截止时间:2014年立项的自由申请(科管研究)项目负责人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于2017年5月10日前在网上提交结题申请,并于2017年5月29日16:00前完成网上提交结题书,经省基金办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

所有项目结题材料一式三份于2017年6月5日16:00前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郑小燕

联系电话:61230801转804

邮箱:2011116002@gditc.edu.cn

地址:实训中心B701

科技处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