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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各位老师:

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已开始申报,请申报人认真学习省社科规划办发布的《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7年度课题指南》,领会公告及指南精神,做好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项,择优推荐。省社科规划办通知网址:http://www.gdpplgopss.gov.cn/tzgg/201612/t20161227_813179.htm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7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纸质材料需提交《申请书》和《活页》一式六份,《申请书》和《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课题申报截止日期:电子版申报材料发至邮箱2011116002@gdip.edu.cn,截止时间:2017年2月22日上午10:00.

纸质材料上交时间:2017年2月24日上午10: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小燕

电 话:020-61230801-806 15917373537(短号663537)

地 址:实训中心B701

科技处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