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及有关老师:
现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科技厅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此次申报指南发布的内容包括省属科研机构改革创新、软科学研究、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工业高新技术、科普创新发展、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服务、高新区及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农业基地、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国际科技合作等领域。详情请见http://www.gdstc.gov.cn/HTML/zwgk/tzgg/1475231401111-2774846209872032066.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项目申报资料。申请财政支持1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攻关类项目要求提供科技查新报告,各专题指南规定的相关附件须一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可根据需要自行提交其他相关附件,原则上附件材料应能够对项目申报内容和方案进行佐证、说明项目申报单位实施项目的有利条件(如已发表的重要论文,相关的专利以及项目执行团队以往完成的科研成果证明等)。 (二) 项目申报内容。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项目申报书所填写的人员信息、研发内容、技术经济指标、经费安排等内容在签订合同时不可修改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合同书变更),请申报人慎重填写。 (三) 经费预算。本年度项目资金原则上采用定额资助方式,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申报金额不得高于指南规定的资助强度;申报金额低于指南规定资助强度的,以申报金额为准,建议都以最高规定金额申报。(四)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指合同书成员前三位,有未结题项目请尽快在系统提交延期申请或验收申请)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五) 主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基础和能力,所有申报资料均必须真实可靠,各单位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申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时,须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可与其他材料一并装订)。 二、申报程序 (一) 开通账号。没有开通账户的老师于10月10日前将负责人姓名、电子邮箱及手机号码发送至郑小燕校内邮箱新建账号。(二) 申报。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1份(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和真实性承诺函原件)提交至科研处。三、限项项目专题省属科研机构稳定支持限申报项目1项;省属科研机构竞争性支持限申报项目1项;软科学重大项目、软科学重点项目及软科学面上项目共限报2项,软科学面上青年博士启动项目0项;省重点实验室限报1项;综合性科普场馆运营奖补专题、科技政策宣讲及宣讲人员培训专题、粤东西北地区科普工作创新发展专题、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条件能力建设专题,以上每个专题每个单位限报1项。综合性科普场馆展品展项建设专题和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条件能力建设专题,每个单位只能选择其中1个专题申报。请申报以上专题项目的老师于10月25日上午9:00前将系统生成的电子版发送至郑小燕校内邮箱,以便组织遴选,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四、申报时间 项目负责人于2016年10月28日上午9:00前网上提交,如需财务管理人员审核,请联系吴盼盼老师(680515)。书面申报材料于2016年11月12日上午9:00前报送至科研处。
附件:2017年度广东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
联系人:郑小燕
联系电话:61230801转804
邮箱:2011116002@gdip.edu.cn
科研处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