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省基金办定于2016年6月15日09:00至7月15日16:00开展省基金项目补充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结题项目范围:
1.延期半年项目:研究期限于2015年10月到期未结题并且未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
2.超期项目:研究期限于2015年及之前到期但未结题的面上项目。
二、结题要求:
除2014年自由申请(科管研究)类立项项目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进行结题外,其余延期、超期项目均只需报送纸质材料,不需要通过线上进行验收申请。请各项目依托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省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省基金办必要时进行抽查。结题形式及要求如下:
1.重点项目由依托单位自行组织结题验收会议,省基金办必要时进行抽查,请依托单位将本单位重点项目验收时间、地点及专家初步名单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送省基金办。重点项目结题验收会议前必须出具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将作为结题材料附件一并报送省基金办。
2.自由申请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各项目依托单位自行组织结题验收,形式可以函评或会评。
结题验收专家必须同时具备条件如下:
(1)与验收项目负责人同一单位的验收专家不超过1名;
(2)各专家所在单位不同(二级单位之间视为同一单位,如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视为同一单位);
(3)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同行专家;
(4)其中自由申请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验收专家不少于3名,重点项目不少于5名。
三、研究团队项目由省科技厅监审处另行统一安排验收,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联系人:蒋毅020-83163642)。
四、时间节点
2014年立项自由申请(科管研究)项目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于2016年6月29日前在网上提交结题申请,并于2016年7月12日16:00前完成网上提交结题书,经省基金办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项目负责人于2016年7月21日上午9:00—10:00将结题项目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科研处。
五、对于超期项目的处理
对于不按时结题或超出批准延期时间内还未结题的项目,省基金办将其纳入科技信用记录,并视情节轻重追回全部或部分已拨资金。依托单位超期省基金项目累计超过其承担省基金项目总数10%(含10%)的,暂停该单位2017年省基金项目申报资格。
六、报送材料要求:
项目负责人报送结题材料一式三份,包括:结题报告(格式详见附件一,纸质并附专家组意见原件,电子版一份交科研管理部门)、合同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全文(需有省基金资助标识)或专著(首页、目录页及省基金资助标识页)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结题证明材料。
报送材料包括:项目负责人结题材料(一式三份)、结题报告电子版
省基金办联系人:邱莹020-83163332
段依竺020-83163335
附件:一.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
二.报送公函格式
联系人:郑小燕
电话:61230801转804
邮箱:2011116002@gditc.edu.cn
科研处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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