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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组织推荐2012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相关关部门:

  根据省科技《关于推荐2012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现将2012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和候选人的要求

  (一)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候选人必须是在广东省从事自主创新工作,并为建设创新型广东做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必须是在我省辖区内的单位研究开发,即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是在广东省注册的单位。

  (二)推荐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然科学类研究成果必须是以论文、专著的形式公开发表,并被同行认可;技术发明类研究成果,其发明专利必须获得授权。已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项目应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已授权的专利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动植物品种权、新药证书等。

  (三)推荐项目完成时限要求:

  自然科学类项目(组别代码A)、技术发明类项目(组别代码B)及应用技术类项目(组别代码B)。科学研究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发明专利授权及推广应用;土木建筑工程类的整体工程验收报告等,其时间在2年以上(即2010年5月31日前完成)。

  (四)推荐项目必须提供《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所推荐项目的成果登记证明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20日。

  二、推荐单位和专家的要求

  (一)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和专家:

  (二)凡推荐项目在知识产权、完成单位或完成人等方面存在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

  三、推荐材料的要求

  申报者按照《2012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的要求,登录省科技厅“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http://pro.gdstc.gov.cn)填写推荐书,推荐书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点、发明点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一)填写要求

  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二)报送材料要求

  1.书面推荐材料包括主件和附件。主件经推荐单位在申报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生成;附件需与上传到系统中的文件相一致,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主件和附件合并用线装订,不得采用胶装,首页无须另加封面。

  2. 书面推荐材料2套,其中一套在首页标注“原件”。原件是指完成人签名、单位盖章页均应是原件,其它附件尽量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请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四、受理时间、地点

  网上申报及推荐单位、推荐专家审核起始时间:2012年4月15日,截止时间:2012年5月21日;

  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田红侠

电 话:61230801-808

地 址:实训中心B701

科 研 处

201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