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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院申报2013年广州市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广州市2013年度第一批指南包括珠江科技新星专项(限项)、软科学研究专项(限5项)、科普专项(限2项)、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专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专项、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专项、企业科技攻关难题招贤专项、对外科技合作专项8个专项,请按照科技计划申报指南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第一申报单位须在广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与市外单位联合申报的,广州市内单位须为第一申报单位,且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广州市。

  (二)申报项目通过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项目申报受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说明参见附件9。

  (三)项目第一负责人(指申报书中列第一位的人员)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市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参加2项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已承担在研的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指合同书中列第一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作为第一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也不能因为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

  (四)项目申报除满足上述申报要求,还应根据各专项申报指南特定的要求进行申报。提交申报资料时必须准确选择所申报的专题名称与编号。

(五)本通知及附件同时在广州科技和信息化网(http://www.gzsi.gov.cn/)上发布,申报者可上网查阅和下载。

(六)已有帐号仍可使用,没有帐号的申报者,请将以下信息发至田老师的个人门户邮箱:

姓名:(真实姓名)

邮箱:

手机:(长号)

所在部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系(部)

  二、申报材料

  (一)必须提供的申报材料(复印件有效)

1、广州市科技计划专项申报书(部分专项须按要求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学院审核后方可打印,网上申报材料与报送纸质材料必须一致;

2、提供自筹资金承诺函,以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申报前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

  3、2012年1月1日以后(含2012年1月1日)工商登记注册成立的申报企业,只需报送企业验资报告和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

  5、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应提供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责任、技术合作方式、产权归属、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

  6、申报书列表中项目组所有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建议提供的申报材料(复印件有效)

  1、关于项目进展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以及用户使用报告等;

  2、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授权证书、专利受理通知书、软件登记证书、新药证书、临床批件、产权使用授权书、产权使用认可书、技术合同等;

  3、与项目和申报单位有关的其它材料:如列入国家、省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名牌产品证书、奖励证明等;

  4、其它材料。

  (三)项目申报除必须提交上述申报材料外,还应提交各专项申报指南指定的申报材料。

  (四)项目纸质材料数量由各专项申报指南指定,每份需附上目录。装订方式为无线胶装。

  三、申报时间

  本次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2年4月15日——2012年4月28日下午5时,逾期不再受理。

学院网上推荐时间为2012年4月28日下午5时——5月6日下午5时。

纸质申报书一式五份,于2012年5月7日交科研处;

联系人:田红侠

电话:61230801-808

地址:实训中心B701

科 研 处

201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