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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院申报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3年2月25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三、《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申报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四、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但我院上报项目不限项。

五、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

六、申报材料

1、申请人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或教育部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下载2012年新版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活页》、《课题指南》、《代码表》等)。

  2、《申请书》、《活页》一式6份(其中原件1份),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七、结止时间:2月11日上午11时,将电子版发到801@gditc.edu.cn,纸质材料交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田红侠

电话:61230801

E-mail:801@gditc.edu.cn

地址:实训中心B701

科 研 处

201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