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直属部门:
为激励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申报技术服务岗,加强我校科研和技术服务工作,建立一支高水平科研队伍,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我校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对原《技术服务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进行如下修改:
同意取消《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技术服务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中,第七条“技术服务岗位人员工作要求”中第(四)点“2、技术服务岗岗位人员的科研工作量不再按《校内分配制度实施方案》奖励。”的规定,新办法实施后,技术服务岗岗位人员的科研工作量可以再按《校内分配制度实施方案》奖励。
本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人事处、科研与技术服务处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