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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与资助概况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重点合作研究项目”)旨在鼓励科学技术人员立足国际科学前沿,有效利用国际科技资源,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成果共享的原则开展实质性国际合作研究,以提高我国科学研究水平和国际竞争能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项目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者承担过3年期以上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与国外(地区)合作者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可以申请重点合作研究项目。

2016年度重点合作研究项目资助资金直接费用为2.5亿元,计划资助资金为(300万元/项),项目研究期限为5年。

由各科学部提出重点合作研究项目鼓励研究领域,并在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发布。申请人根据重点合作研究项目的要求和鼓励研究领域,自主选择合作对象、确定项目名称、合作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

项目申请受理情况

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共收到重点合作研究项目申请610项,比2015年的618项减少了8项。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等有关规定,各科学部分别对申请项目进行了初审,共计30项不符合上述有关规定。发出不予受理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各科学部共收到正式提交的复审申请9项,占不予受理项目的30%,复审结果均为“原不予受理决定符合事实,予以维持”。

最终本年度正式受理580项,不予受理30项,不予受理项目占申请项目的4.9%,与2015年的2.8%相比增加了近1倍。

不予受理的主要原因

  • 外方合作者未在英文申请书上签字且没有外方合作确认函

  • 未按要求提供英文版申请书或者申请书不规范

  • 合作单位未加盖公章或名称与公章不一致

  • 超项

  • 外方合作者同时以国内身份申请面上项目

  • 合作协议不符合要求

  • 合作方未提供近3年发表的与合作项目内容有关的论文证明

项目获资助情况

2016年重点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数与2015年相比相对稳定,仅比去年减少8项。2016年度共有105个项目获得资助,项目的平均资助率也相对持平,为17.2%(2015年为16.9%)。

8个科学部中,管理科学部的资助率相对较高,为 23.8%。地球科学部的资助率最低,仅为14.5%。

各科学部重点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经费(直接费用)、资助项数及资助强度见图1。

图12016年度重点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资助项数及资助强度统计

对2016年获资助重点合作研究项目的合作对象国别分布(图2)进行统计发现,以北美(59%)为主,欧洲(26%)为辅,但与2015年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与日本的合作稳定在5%。另外,本年度获资助重点合作研究项目的合作对象中华裔科学家所占比例为39%。其中,生命科学、医学科学和信息科学领域资助项目中合作对象为华裔科学家的项目所占比例较高。

图22016年度获资助重点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对象国别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