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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知识产权转让、许可流程与相关表格





1. 登录智慧校园3.0_科研成果转化系统_填写专利交易挂牌(1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挂牌。

2. 挂牌期间,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征集意向方。挂牌结束后,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将征集到的意向方情况反馈到智慧3.0系统 ,发明人(设计人)在智慧校园3.0_科研成果转化系统_填写并提交“专利交易意向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系统反馈到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在平台网站上公示转让方与受让方的交易结果,并在公示期结束后出具《知识产权交易凭证》(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向交易双方各收取交易金额的2.5%作为服务费)。

3. 如果交易意向方为自主联系的企业:

1) 智慧校园3.0_科研成果转化系统_科研成果_新增填写专利转化申请(含专利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提交线上审批流程(至科技部处长审批通过为审批流程结束)。审批通过后,填写《专利转让/实施许可公示表》,交易内容需于科技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

2)公示期结束未收到异议,智慧校园3.0_科研成果转化系统_科研成果_新增横向项目立项;

4.后续走横向流程,包括:智慧校园3.0_收入类合同审批、合同盖章、双方合同盖章后就可通过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转让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5.登陆“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办理合同登记(可免税):专利转让/许可的合同登记机构选择“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办处”。(除合同原件外需要上传: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专利权转让和专利申请权转让的合同应提交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同意权利变更的手续合格通知书)

6. 待合同金额到款后,在智慧校园3.0_项目运行系统_收入管理 办理“开票申请”,需上传盖章版《合同》,《知识产权交易凭证》或权利变更、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手续合格通知书,《预算表》,待财务确认经费到账即成功开题。

7.科研管理系统登记



学校知识产权管理科员:叶惠玲

联系电话:020-61230868/15913118875/638875

校内邮箱:2011202001@gdip.edu.cn

办公地址:广州校区办公楼406



科研与技术服务处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