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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德育科研项目结项指南



(1)请按照广东省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成果鉴定实施细则对结项材料找专家进行鉴定,一般采用通讯鉴定(专家一般为5-7人,最少不少于3人。课题组成员包括顾问不能担任本课题的鉴定专家,校内专家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2)课题主持人按照《广东省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成果鉴定实施细则》中“六、项目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进行排版和整理;双面打印;其中材料如有签章均需齐全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用印到科技部,财务处公章到财务部,涉及单位公章用印则在智慧校园3.0办理“使用学校公章申请”、走完审批流程后到校办盖章签章齐全的材料扫描成pdf文档后,胶装一式两份提交到学校科学技术部。

(3)课题主持人填写《 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课题鉴定结项情况汇总》、《结项备案表》;

(4)课题主持人将盖章后结题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 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课题鉴定结项情况汇总》word版+《结项备案表》word版通过邮件发送到科学技术部社科管理员校内邮箱,邮件命名为“立项编号+校名+负责人”;由科学技术部整理后发送到教育厅(gddykt@163.com;纸质版寄到“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 周中桅 020-37627607(020-37627462)(2022年立项的项目结项材料,请报送至: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华南师范大学)(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 号华南师范大学西区文科楼115 室,邮编:510630););

(5)在收到教育厅的结项证书后,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办理结项,把结项证书及结题材料pdf电子版,上传到科研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