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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专利转让、许可流程


一、专利申请流程

1.发明人(设计人)针对国内外(根据申请国家、地区)市场情况及本行业的技术发展现状进行市场调查,对于具有市场价值和发展前景的创新技术,做好相应的市场调查报告作为专利申请必要性的论证依据。

2.发明人(设计人)撰写《技术交底书》,并从学校专利申请代理机构库中选取代理机构附件1,由专利代理机构进行专利检索,对该专利申请的专利授权可能性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进行专业的分析、评估并出具“专利检索报告”。

3.代理机构须提供专利检索报告和最终审核意见(盖公章)反馈给发明人(设计人)和学校科学技术部,明确是否向国家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建议。

若代理机构不建议申请而发明人(设计人)坚持申请的情况下,科学技术部将组织5人以上的专家进行书面盲评,超过80%支持方可申请。

4.经过前述1、2两项评估,确有必要申请专利/登记著作权的,发明人(设计人)登录智慧校园3.0科研成果转化系统_知识产权_专利管理:新增填写《专利申请审查表》,填写市场调查报告、专利转化前景,并上传专利代理人出具的“专利检索报告”、最终审核意见、职务发明人承诺函(见附件2)、专利代理委托合同(上传未签章合同审批用)。企业、其他组织单位或发明人与学校为共有专利权人的,需上传横向或纵向项目合同作为合作依据,并签订合作申请专利协议(协议要明确各方在发明创造中的贡献、权利分配、收益分享及责任划分等问题,避免后续纠纷)

5.《专利申请审查表》审批通过后,可签订专利代理委托合同(需到科学技术部盖章),可下载《专利申请审查表》PDF文档报账用、审核专利材料用、上传科研管理系统用。

6.发明人(设计人)妥善保管受理通知书、专利证书,受理通知书上传到科研管理系统、专利证书扫描件填报到科研管理系统。

二、专利转让、许可流程

1.通过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挂牌期间,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征集意向方。挂牌交易成功后,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知识产权交易凭证》。

2.如果交易意向方为发明人(设计人)自主联系的企业:

1)填写《专利转让/实施许可公示表》附件3,交易内容需于科技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

2)公示期结束未收到异议,走横向项目流程

3.后续走横向项目管理流程,包括:智慧校园3.0收入类合同审批、合同盖章、双方合同盖章按国家相关制度规定,专利转让和许可合同办理专利转让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登记可以免除税费(约3%)

4.合同登记流程: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办理合同登记: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新增项目申请-区域创新能力与支撑保障体系建设-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专利转让/许可的合同登记机构选择“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办处”。(除合同原件外需要上传: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专利权转让和专利申请权转让的合同应提交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同意权利变更的手续合格通知书)。

5.待合同金额到款后,在智慧校园3.0项目运行系统收入管理栏目办理“开票申请”,需上传盖章版《**横向项目合同》,《知识产权交易凭证》或权利变更、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手续合格通知书,财务部确认经费到账后开票。

6.科研管理系统登记。开票完成后,在科研管理系统横向项目模块登记开题,学校对个人业绩考核以科研管理系统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