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产教科 >制度政策 正文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产教科联合中心管理与绩效评价办法》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产教科联合中心
管理与绩效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管理,进一步推动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建设与发展,深化产教科融合,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联合中心工作内容
第二条 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各分中心跨学院整合校内外资源,协同产业企业,聚焦产业需求,开展科研平台建设、科技创新和技术服务等活动,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培育产生重大成果,注重成果转化,在推动产业企业经济发展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力。
(二)各分中心深化校企合作,吸引企业资源合作办学,聚集行业企业高层次人才,加强校企混编团队建设,进一步将先进技术元素、科技创新成果、思政元素等融入职业教育教学,实现产教科融合,助推学科专业建设、科研平台建设、科技创新、社会服务、三教改革、校企合作、教师企业调研、教师企业实践、创新创业教育、赋能教育等方面的改革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第三章 联合中心管理架构
第三条 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管理架构如下:
(一)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设主任 1 名,由分管科研工作的校领导担任;设副主任若干名,由学校科技部主任、各二级学院科研副院长担任。

(二)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下设中心办公室、生化健康产教科联合中心、智联智造产教科联合中心、数字经贸产教科联合中心、艺术设计产教科联合中心等机构。

(三)生化健康产教科联合中心由轻化工技术学院、食品与生物技术学院、生态环境技术学院等三个二级学院的科研平台、科研资源、社会服务资源组成。

(四)智联智造产教科联合中心由机电技术学院、信息技术学院、汽车技术学院等三个二级学院的科研平台、科研资源、社会服务资源组成。
(五)数字经贸产教科联合中心由财贸学院、管理学院、外语学院等三个二级学院的科研平台、科研资源、社会服务资源组成。
(六)艺术设计产教科联合中心由艺术设计学院科研平台、科研资源、社会服务资源组成。
(七)中心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协助中心主任开展各项工作。设助理 4 名,由办公室主任统管,4 名助理协助中心副主任(二级学院科研副院长)做好二级学院以外的沟通协调工作。4 名助理分别对接生化健康产教科联合中心、智联智
造产教科联合中心、数字经贸产教科联合中心、艺术设计产教科联合中心等四个分中心。
(八)各二级学院设助理 1-2 名,由党政办科员或工程中心管理员担任,协助联合中心副主任(二级学院科研副院长)进行二级学院内部管理工作。
(九)各分中心设若干个团队,可在二级学院内部或跨二级学院组合团队。每个专任教师须参加 1 个团队,每个团队 4-16 人,须含 2 名以上企业技术人员(企业技术人员可定期更换),设团队负责人 1 人。驻岗成员需申请 3 个月及以上时间专职驻岗开展工作。每个团队由团队负责人所属二级学院的科研副院长(中心副主任)直接管理。

(十)各个副主任在中心主任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既有分工又有协作,主要有:

(1)各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不断完善中心管理机制,以及制定中心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由学校科技部主任担任的副主任,主要负责开拓政府主导的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申报途径,与其他副主任共同开拓企业合作途径,协助主任下达各分中心年度考核目标和进行年度考核;

(3)由二级学院科研副院长担任的中心副主任,主要负责开拓企业合作途径,指导制定团队发展规划,下达团队年度考核目标,对各团队科研平台建设、科技创新、社会服务、校企合作、企业调研、企业实践、创新创业教育、赋能教育等工作进行管理,对团队和成员进行年度考核。

(十一)各团队负责人在中心副主任领带下开展各项工作,主要有:

(1)负责组建团队,报备团队成员变化情况;

(2)协助副主任不断完善团队管理机制,以及制定中心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带领团队开展科研平台建设、科技创新、社会服务、校企合作、企业调研、企业实践、创新创业教育、赋能教育等工作;

(4)协助副主任对团队和成员进行年度考核。

第四章 驻岗要求与申请
第四条 专任教师进驻中心专职工作时间将作为职称评审、职称聘任的基本条件之一(具体见人事部制定的相关制度)。自本办法实施之日开始,教师进驻平台专职工作时间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六年内进驻平台专职工作的累计时间:二级学院专任教师要求达到15 个月,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要求达到 6 个月。
(二)对于 2017 年-2020 年入职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博士学历的教师,在 2023 年 12 月前进驻平台专职工作的累计时间须达到 9 个月。
(三)对于 2021 年及以后入职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博士学历的教师,入职后三年内进驻平台专职工作的累计时间达到 15 个月。
(四)为了保证驻岗人员专职工作时间,驻岗人员每周承担常规教学量须少于 6 课时(以科技项目开展创新创业课程教学不计)。
(五)驻岗期满考核合格,驻岗工作时间方可被认定。
第五条 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全年接受教师申请进驻工作,为了不影响二级学院常规教学工作安排,教师进驻申请须经二级学院院长审核批准,申请办法可参照以下:
(一)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须选择暑假申请进驻,每次申请时间必须不少于连续 1 个月。
(二)申请驻岗时间分为 3 个月、4 个月、6 个月、12 个月四种类型,申请进驻教师每一年度只允许申请一种驻岗类型。常规教学工作任务较重的教师,建议将常规教学工作安排在每年的 3-5 月、10-12 月,可申请驻岗时间段为每年的6-8 月、7-9 月、6-9 月。第五章 运行管理
第六条 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是一个综合实施主体,其业务工作开展需学校科技部、学校教务部、学校校企合作办公室、学校校友办公室、二级学院的协同推进,须不断完善管理机制,主要包括:
(一)建立与落实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与学校科技部、学校教务部、学校校企合作办公室、学校校友办公室、二级学院的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推进工作进度和协调解决问题。
(二)建立与落实学校产教科联合分中心运行管理制度,包括分中心发展规划制定、分中心年度目标制定与考核、分中心日常管理、协同攻关等内容,规范日常运行管理,推进跨学院合作,聚焦产业具体领域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和成果转化。各分中心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推进工作进度和协调解决问题。
(三)建立产教科联合分中心团队运行管理制度,包括发展规划制定、团队年度目标制定与考核、成员业绩考核、日常管理等内容,促进团队在产教科融合方面多元发展。各团队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推进工作进度和协调解决问题。
第七条 二级学院全程负责各团队的日常管理,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负责检查与监督工作,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每位教师须人手有一份本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团队负责人须定期检查团队成员工作情况,研判团队工作进展,提醒与督促团队成员完成任务,并每月向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提交团队工作简要报告。
(二)落实驻岗人员考勤,要求驻岗人员每天到岗工作时间不少于学校规定上班时间(含常规教学工作时间),要求出勤率不低于 60%。到校外办理与任务清单相关的工作,视为到岗工作,但须向二级学院办理报备手续,到校外办理业务 3 天及以下时间由二级学院科研副院长审批,3 天以上时间由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主任批准。
第六章 绩效评价
第八条 各个分中心的年度考核目标是各个组成二级学院年度考核目标的总和,每年由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和学校科技部、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学校校企合作办公室共同制定,纳入学校对二级学院年度考核方案。各个二级学院须完成的产教科联合年度目标主要包括四部分:
(一)学校科技部下达的科技创新与技术服务年度目标,在学校考核方案中以多项必选形式呈现,由学校科技部进行考核。
(二)学校继续教育学院下达的培训服务相关年度目标,在学校考核方案中以多项必选形式呈现,由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进行考核。
(三)学校校企合作办公室下达的校企合作相关年度目标,在学校考核方案中以多项必选形式呈现,由学校校企合作办公室进行考核。
(四)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下达的综合性年度目标,与学校科技部、教务部、继续教育教育学院、校企合作办公室、教师发展中心等其他部门所下达的年度目标有所不同,主要聚焦于产业具体领域的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科
技成果转化为教学素材、科技成果转化为创新创业教育、产业先进技术转化为赋能教育、企业资源提升师生能力等内容,目的在于促进分中心聚焦产出重大成果。在学校考核方案中,这部分年度目标以多项自选形式呈现,由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进行考核。
第九条 根据学校下达的产教科总体目标,由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副主任给各个团队下达科技创新与技术服务年度目标、培训服务相关年度目标、校企合作相关年度目标和综合性目标,并进行考核。
第十条 根据中心副主任和团队成员特长,各团队负责人分别给团队成员下达年度目标,并进行考核。团队成员各项业绩将获得相应绩点(具体由二级学院绩效考核方案规定),团队成员业绩计入所属二级学院。
第十一条 驻岗人员除了需要进行年度考核以外,还要进行驻岗期满考核。驻岗期间工作目标不大于年度工作目标,驻岗期间工作业绩可重复用于年度考核。

第十二条 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与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具体体现为二级学院教师绩效考核方案)。个人驻岗期满考核不合格,该段驻岗经历视为无效。若团队考核排名居于倒数 10%比例范围内,二级学院院长和中心副主任(科研副院长)要协助该团队重组。

第七章 保障与激励

第十三条 二级学院将产教科联合中心年度目标相关内容纳入教师绩效考核方案,使二级学院和产教科联合中心对教师的考核是一致的。
第十四条 学校人事部将教师进驻产教科联合中心工作经历纳入职称评审、职称聘任的基本条件之一。
第十五条 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制定教师进驻产教科联合中心工作经历与教师企业专业实践经历互认制度。教师驻岗期间,新增横向项目达到工作任务指标要求的2 倍,且与企业技术人员在学校共同开展该技术项目,该段工作经历可认定为教
师企业专业实践经历。
第十六条 二级学院在常规教学任务安排上要进行精细安排,每年确保一部分教师有 3 个月以上时间进驻中心开展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每年评出 2 个优秀等级的分中心,次年面向这两个中心设立 10 个科研专项资金项目,支持分中心发展。
第十八条 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每年评出 10 个优秀团队,次年设立 10 个团队专项建设项目,支持优秀团队发展。
第十九条 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每年按 3%比例评出优秀团队成员,按 8%比例评出优秀驻岗成员,次年校级科研项目、专项资金项目优先推荐立项。
第二十条 二级学院绩效考核方案须对团队负责人及所带领团队进行激励,团队负责人所获绩点可以乘以 1.2 系数。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 2021 年 10 月份起执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二条 关于考核的补充说明:

(一)驻岗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科研相关竞赛获得国家级奖项者,驻岗期满考核可定为优秀。

(二)专利要求以学校为第一专利权人,被考核人员须为第一发明人。
(三)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申请进驻 1 个月时,考核参照附件 1 的表 1任务清单:必选项的横向到位经费指标半,自选项采用 16 项选 1 项。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1 年 10 月 5 日
附件:
附件 1:产教科联合中心联席工作会议制度
附件 2:产教科联合分中心运行管理制度
附件 3:产教科联合中心团队运行管理制度
附件 4:产教科联合中心驻岗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5:产教科联合分中心年度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6:产教科联合中心团队年度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7:产教科联合中心团队成员年度工作任务清单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