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产教科联合中心
管理与绩效评价办法(2022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总则
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管理,进一步推动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建设与发展,深化产教科融合,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联合中心的组成、工作内容及架构
第二条 联合中心的组成
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下设生化健康、智联智造、数字经贸、艺术设计四个产教科联合分中心、广东轻工应用创新研究院及产教科联合中心办公室。
(一)生化健康产教科联合中心由轻化工技术学院、食品与生物技术学院、生态环境技术学院等三个二级学院的科研平台、科研资源、社会服务资源组成。
(二)智联智造产教科联合中心由机电技术学院、信息技术学院、汽车技术学院等三个二级学院的科研平台、科研资源、社会服务资源组成。
(三)数字经贸产教科联合中心由财贸学院、管理学院、外语学院等三个二级学院的科研平台、科研资源、社会服务资源组成。
(四)艺术设计产教科联合中心由艺术设计学院科研平台、科研资源、社会服务资源组成。
(五)广东轻工应用创新研究院由学校目前已经立项建设的部分省、市级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工作站以及由学校聚焦对接产业发展前沿技术领域而建设的若干个研究所组成。
第三条 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主要工作内容
(一)各中心跨学院整合校内外资源,协同产业企业,聚焦产业需求,开展科研平台建设、科技创新和技术服务等活动,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培育产生重大成果,注重成果转化,在推动产业企业经济发展方面产生重大社会经济效益及影响力。
(二)各中心深化校企合作,吸引企业资源合作办学,聚集行业企业高层次人才,加强校企混编团队建设,进一步将先进技术元素、科技创新成果、思政元素等融入职业教育教学,实现产教科融合,助推学科专业建设、科研平台建设、科技创新、社会服务、三教改革、校企合作、教师企业调研、教师企业实践、创新创业教育、赋能教育等方面的改革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第四条 联合中心的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设中心主任1名,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主任5名,分别由科学技术部、校企合作办、教务部、继续教育学院、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担任,共同负责产教科联合中心整体规划及运行监督。
(二)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下辖4个产教科联合分中心,每个分中心分别设分中心主任1名。在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主任的领导和科学技术部的统筹管理下,各分中心主任协同所属二级学院,开拓跨界(跨学院、跨校)工作和业务。
(三)广东轻工应用创新研究院,院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院长1名,由科学技术部负责人担任,下辖各研究所所长由研究所申请,学校任命,科学技术部备案。培养和聚集一批高水平从事创新性研究与技术服务、对经济发展、产业技术进步有显著贡献的优秀科技人才队伍。建成若干有特色、高水平的科研与社会服务平台。
(四)产教科联合中心办公室设在科学技术部,设办公室主任1名,助理4名。办公室主任主要接受由科学技术部担任的产教科联合中心副主任的直接领导,并协助其它4名产教科联合分中心副主任开展工作。4名助理分别对接生化健康、智联智造、数字经贸、艺术设计等4个产教科联合分中心,由办公室主任统一管理,并接受各中心主任的指导,负责协助办公室主任、各中心主任,并做好职能部门与二级学院的衔接工作。
(五)二级学院是产教科工作实施的主体,二级学院院长是本学院产教科联合中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院长负责协助。各二级学院设专职助理1-2名,协助二级学院科研副院长的管理工作。
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共同接受产教科联合中心主任和副主任的领导。工作职责:落实学校产教科联合工作部署和年度任务,制定本学院产教科联合中心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校企合作,与科学技术部等相关部门联合拓展政校行企资源,并组织力量有效对接;完成本学院产教科联合工作过程监督、成效评价、材料收集、归档和案例总结。
(六)二级学院设若干个团队,可在二级学院内部或跨二级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设团队负责人1名,每个专任教师须参加1个团队,每个团队4-15人,须含2名以上企业技术人员(企业技术人员可定期更换)。每个团队由团队负责人所属二级学院院长直接管理,科研副院长协助管理。
第五条 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一)科学技术部:
① 落实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科研与技术服务工作部署;
② 下达年度科研创新与技术服务年度目标,并进行年度考核;
③ 开拓政校行企的科技资源;
④ 科研与技术服务成果审查与管理。
(二)继续教育学院:
① 落实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继续教育工作部署;
② 下达年度继续教育任务指标,并进行年度考核;
③ 开拓政校行企的继续教育资源;
④ 继续教育成果审查与管理。
(三)校企合作中心:
① 落实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校企合作工作部署;
② 下达年度校企合作任务指标,并进行年度考核;
③ 开拓政校行企的科技、培训、教育教学改革等资源;
④ 校企合作成果审查与管理。
(四)教务部:
① 落实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教育教学改革工作部署;
② 围绕三教改革,设定教师能力比赛、学生技能竞赛、教材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学成果奖等年度教育教学改革任务指标,将指标并入产教科联合中心并进行年度考核;
③ 制订产教科联合中心联合企业办学项目的课程计划、招生、教学、师资建设、实训基地管理和实习管理等工作;
④ 开拓政校行企的教育教学改革资源;
⑤ 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审查与管理。
(五)教师发展中心:
① 落实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教师发展工作部署;
② 下达年度教师发展任务指标,并进行年度考核;
③ 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开拓政校行企的教师发展资源;
④ 教师发展成果审查与管理。
第六条 关联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一)校长办公室:产教科联合中心联合部分考核评价。
(二)人力资源部:产教科相关的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科研机构及团队的师资配备和管理。
(三)财务处:产教科联合中心的财务资金管理工作。
(四)资产管理处:产教科联合中心联合项目的资产管理工作。
(五)校友办公室:产教科联合中心的校友需求等资源引入。
(六)资产运营公司:产教科联合中心涉及的经营性校企合作项目的审计与核算工作。
学校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按照部门工作职责,协助和指导产教科联合中心相关工作,确保产教科联合中心工作有效开展。
第三章 产教科联合中心运行管理
第七条 产教科联合中心管理机制
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是一个综合实施主体,其业务工作开展需学校科技部、学校教务部、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学校校企合作办公室、学校教师发展中心、二级学院等单位的协同推进,须不断完善管理机制。
第八条 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与落实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与学校科学技术部、教务部、校企合作办公室、教师发展中心、二级学院的联席工作会议制度。目的在于有效推进产教科联合中心各项工作的进度,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一)联席会议由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办公室、学校科技部、学校教务部、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学校校企合作办公室、学校教师发展中心、二级学院等单位组成,各职能部门轮流承办召集联席会议,其他单位担任联席会议成员。
(二)联席会议一般每2个月召开1次,如遇重大事件或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参会成员原则为二级学院院长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三)下列范围内的事项,一般应由联席会议讨论:(1)根据学校的年度总体规划和工作部署,研究决定产教科联合中心聚焦方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重要工作制度制定;(2)产教科联合中心重大培育项目的遴选培育决策;(3)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遴选培育决策;(4)示范性产业学院遴选培育决策;(5)校企混编团队遴选培育决策;(6)制定并下达产教科联合中心年度的科研、培训、校企合作、综合性目标;(7)年度目标考核情况评价、激励等决定;(8)产教科联合中心年度经费预算、有关经费管理和使用;(9)向学校请示、报告的有关重要问题;(10)研究学校交办的重大事项等。
第九条 产教科联合中心聚焦领域
通过产教科联合,教师应把科研团队、技术应用和企业的需求结合起来,提高科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重点问题聚焦和研究。每年度春季开学1个月内,产教科联合中心主任、副主任组织各二级学院、各研究所研判当前的聚焦领域,报送学校产教科联席会议讨论确定。该聚焦领域将作为科研立项和社务服务重点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产教科联合中心团队运行管理
建立产教科联合中心团队运行管理制度,包括发展规划制定、团队年度目标制定与考核、成员业绩考核、日常管理等内容,促进团队在产教科融合方面多元发展。各分中心主任对标各学院聚焦领域,跨界开拓项目,并组建团队具体实施;各二级学院院长负责所辖学院产教科联合中心团队的运行和评价。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推进工作进度和协调解决问题,聚焦产业具体领域关键技术,开展联合攻关和成果转化。
(一)驻岗要求与申请
专任教师进驻中心专职工作时间将作为职称评审、职称聘任的基本条件之一(具体见人事部制定的相关制度)。自本办法实施之日开始,教师进驻平台专职工作时间及相关要求如下:
(1)六年内进驻平台专职工作的累计时间:二级学院专任教师要求达到15 个月,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要求达到 6 个月。
(2)对于 2017 年-2020 年入职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博士学历的教师,在 2023 年 12 月前进驻平台专职工作的累计时间须达到 9 个月。
(3)对于 2021 年及以后入职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博士学历的教师, 入职后三年内进驻平台专职工作的累计时间达到 15 个月。
(4)为了保证驻岗人员专职工作时间,驻岗人员每周承担常规教学量须少 于8课时(以科技项目开展创新创业课程教学不计)。
(5)驻岗期满考核合格,驻岗工作时间方可被认定。
(二)驻岗时间
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全年接受教师申请进驻工作,为了不影响二级学院常规教学工作安排,教师进驻申请须经二级学院院长审核批准,申请办法参照以下:
(1)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须选择寒暑假申请进驻,每次申请时间必须不少于连续 1 个月。
(2)申请驻岗时间分为 3 个月、4 个月、6 个月、12 个月四种类型,申请进驻教师每年度驻岗时间类型不能重复。常规教学工作任务较重的教师,建议将常规教学工作安排在每年的 3-5 月、10-12 月,可申请驻岗时间段为每年的6-8 月、7-9 月、6-9 月。
(三)团队运行
(1)团队实行开放、流动机制,应积极创造条件,与本行业或领域内高等院校、重点实验室、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单位开展技术交流与研讨,促进团队在产教科融合方面多元发展。
(2)团队的仪器、设备及成套试验装备应实现产教科联合中心下设团队共享,不断提高行业服务能力。
(四)团队管理
(1)二级学院团队负责人在学院院长和副院长带领下,负责组建团队和管理团队成员的日常工作。
(2)二级学院团队负责人分解各自学院产教科联合中心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制定及下达本团队的年度发展规划及工作任务,包括科技创新与技术服务年度目标、培训服务相关年度目标、校企合作相关年度目标和综合性目标,并协助二级学院院长和副院长对团队成员进行年度考核。
(3)团队成员须人手一份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团队负责人须每月检查团队成员工作情况,研判团队工作进展,提醒与督促团队成员完成任务。
(4)驻岗人员考勤,要求驻岗人员每天到岗工作时间不少于学校规定上班时间(含常规教学工作时间),要求出勤率不低于60%。到校外办理与任务清单相关的工作,视为到岗工作,但须向团队负责人及所在分中心主任办理报备手续,到校外办理业务3天及以下时间由二级学院审批,3天以上时间由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批准。驻岗期间同时申请教师发展中心专业实践的,驻岗考勤按教师企业实践考勤要求执行。另教师进入研究院工作的时限可与驻岗时间互换,但出勤率须与驻岗人员考勤一致。
(5)各二级学院将所在产教科联合中心年度目标相关内容纳入教师绩效考核方案统一进行。
(6)分中心主任依托项目所组建跨界团队将参照二级学院团队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产教科联合中心走访企业规定
(一)产教科联合中心副主任、二级学院院长、二级学院副院长、各研究所负责人、各分中心主任及各团队负责人,须制订并推动当月走访企业计划。制订走访企业计划前,须对走访企业目的和预期成效进行充分研判,较大的预期成效主要包括科研项目合作、专利技术合作、技术服务项目合作、培训服务项目合作、产业学院合作、现代学徒试点合作、引入资金共建实训室等方面的达成,避免为了走访企业而走访企业。
(二)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各研究所负责人、各团队负责人每月走访企业不少于2次,每季度达到上述预期成效的事项应不少于1项;各分中心主任每月走访企业不少于4次,每季度达到上述预期成效的事项应不少于2项;各团队每月走访企业不少于8次,每季度达到上述预期成效的事项应不少于4项。
(三)一家企业出访多次的情况,可以累计;一次出访,走访距离相近的多家企业情况,可以累计。
(四)科研副研长每月初应向产教科联合中心办公室提交本月走访企业工作计划表、上月走访企业成效总结表,并将成效总结表向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办公室备案。
第四章 绩效评价
第十二条 各中心的绩效评价
(一)各个中心团队的年度考核目标是各个组成二级学院年度考核目标的总和,每年年初1月30日前,由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主任统筹科学技术部、继续教育学院、校企合作办公室、教务部、教师发展中心参照学校对各二级学院的考核指标共同制定并下达《产教科联合中心年度工作任务清单》。
(二)各职能部门需要明确考核依据,并指定专人负责产教科联合中心工作开展。任务清单主要聚焦于产业具体领域的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科技成果转化为教学素材、科技成果转化为创新创业教育、产业先进技术转化为赋能教育、企业资源提升师生能力等内容,目的在于促进中心聚焦产出重大成果。
(三)根据学校下达的产教科总体目标,由各二级学院院长给各个团队下达科技创新与技术服务年度目标、培训服务相关年度目标、校企合作相关年度目标等,并进行考核。各团队负责人分别给团队成员下达年度目标,并进行考核。团队成员各项业绩将获得相应绩点(具体由二级学院绩效考核方案规定),团队成员业绩计入所属二级学院。
(四)各分中心主任所组建跨界团队,其成员所取得的业绩绩点可纳入所在二级学院当年的总业绩(只计一次),但不能因该成员参与所在学院不同团队而将该业绩绩点重复计算在各团队之中。
第十三条 产教科分中心主任的绩效评价
四个产教科分中心主任,需要按照表1 《产教科分中心主任年度工作目标》开展工作,负责跨界(跨学院、跨校)组建团队,完成团队要求的年度工作指标;协调各学院完成产教科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学校规定的个人科研、教学等任务要求。
表1《产教科分中心主任年度工作目标》
三个 模块 |
工作目标 |
标定分值 |
跨界(跨学院、跨校)带领团队:负责组建一个团队,成员不少于30人,校外人员不少于25%。
40分 |
科研与技术服务 |
团队聚焦各分中心科技领域,到位科研和技术服务经费(正高人数*16+副高人数*13+中级人数*6+中级以下人数*4)万元 |
6 |
团队联合企业,申请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平台1个。 |
2 |
团队申请发明专利5件,专利转化或许可3件。计算公式:30*总件数/专职教师总人数=30*89/601=5(取整);专利转化或许可件数来自团队已有专利成果。(数字经贸此项不作要求)。 |
2 |
团队将创新课程内容转化为20门微课资源。 |
2 |
校企合作 |
团队引进企业资金共建实训室,企业投入折算500万元(生化健康),451万元(艺术设计),736万元(智联制造),465万元(数字经贸)。 |
8 |
社会培训 |
团队完成到位培训经费(正高人数*7.5+副高人数*5.5+中级及以下人数*4)万元。 |
8 |
教学 |
团队获得省级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以上1项或二等奖2项。 |
3 |
团队指导学生获得省级技能比赛一等奖以上1项或二等奖3项。 |
3 |
教师发展 |
团队成员企业专业实践3个月人数达到30%以上。 |
3 |
团队成员将企业先进技术转化为10个微课。 |
3 |
协调各学院完成产教科年度工作任务
40分 |
科研与技术服务 |
各分中心所在二级学院跨学院联合完成的到位经费达到各二级学院科研总到账经费的20%。 |
15 |
各分中心所在二级学院将创新成果转化为微课资源达到10个。 |
5 |
社会培训 |
各分中心所在二级学院跨学院联合完成的到位培训经费达到各二级学院培训总到账经费的20%。 |
15 |
各分中心所在二级学院联合开发与应用的线上培训资源5门。 |
5 |
个人产教科业绩
20分 |
科研与技术服务 |
完成学校规定的个人到位科研经费(按照学校二级学院考核计算标准)。 |
5 |
完成学校规定的个人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数1件(数字经贸此项不作要求)。 |
2 |
校企合作 |
完成学校规定的个人引入企业资金共建实训室,企业投入折算。 |
5 |
社会培训 |
完成学校规定的个人到位培训经费。 |
5 |
教学 |
指导学生获得校级挑战杯或创新创业比赛二等奖以上1项。 |
2 |
参与或指导教师获得省级教学能力比赛三等奖以上1项。 |
1 |
累计 |
100分 |
备注:
1. 本考核表按照 ≥85分,优秀;≥75分,良好;≥60分,合格进行评定;
2. 每个单项分值=标定分值*完成程度%
第十四条 二级学院院长的绩效评价
二级学院院长,在产教科联合中心主任的领导和科学技术部的统筹管理下,协调推进各学院完成产教科年度工作任务。每位二级学院院长年度考核,参照《二级学院2022年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进行。产教科联合中心工作任务完成度是各二级学院院长年度考核评定的必要条件。
第十五条 团队成员绩效评价
(1)各团队负责人依据团队目标及团队成员特点,分别给团队成员下达工作目标,并进行考核。团队成员各项业绩将获得相应绩点(具体由二级学院绩效考核方案规定),团队成员业绩计入所属二级学院。团队成员驻岗时间分为3个月、4个月、6个月、12个月四种类型,申请进驻教师每年度驻岗时间类型不能重复。具体任务指标见表2至表5。
(2)驻岗人员除了需要进行学校年度考核以外,还要进行驻岗期满考核。驻岗期间工作目标不大于年度工作目标,驻岗期间工作业绩可重复用于年度考核。
(3)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与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具体体现为二级学院教师绩效考核方案)。个人驻岗期满考核不合格,该段驻岗经历视为无效。若团队考核排名居于倒数10%比例范围内,二级学院院长负责该团队重组。
表2 驻岗3个月的任务清单
类别 |
序号 |
工作任务 |
指标 |
备注 |
必 选 项 |
1 |
到岗工作时间 |
出勤率达到60%以上(如同时申请企业实践以企业实践考勤要求为准) |
必选 |
2 |
新增横向项目经费 |
正高级职称:2.0万元; 副高级职称:1.5万元 中级及以下职称:1.0万元 (以到账经费时间为准) |
必选 |
自 选 项 |
3 |
申请发明专利 |
1件 |
16项选2项;
所选2项须分布不同工作内容。 |
4 |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
1件 |
5 |
获得市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 |
1项(排名前3名) |
6 |
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
1项(排名前5名) |
7 |
获得市级以上科研平台项目 |
1项(排名前5名) |
8 |
制定各级各类标准 |
1项(国家级:前5名;省级:前3名;市级:第1名) |
9 |
新增培训收入 |
3万元 |
10 |
获得省级培训平台 |
1个(排名前3名) |
11 |
开发线上培训课程并对外创收 |
1门 |
12 |
成功引进企业投入合作 |
折算10万元 (以企业到账经费或捐赠固定资产为准) |
13 |
成功引进企业建设产业学院 |
通过论证并签约1个 |
14 |
与企业技术人员开展分模块协同教学 |
企业技术人员承担教学工作量达到该课程1/3总课时 (企业教师上课,必须有教学日志,并由教学副院长审核认可) |
15 |
指导学生技能比赛 |
学生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奖励1项(排名前2名) |
16 |
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比赛 |
学生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奖励1项,或参加创新创业比赛的学生注册创业公司1家(排名前2名) |
17 |
本人创新成果转化为教学项目 |
编写创新成果活页教材1份,并面向200名以上师生进行1次学术讲座 (可线上线下,学术讲座事前由二级学院审批并出具审批表,事中提供相关佐证(能反映时间、主题及参加人员等信息)) |
18 |
企业先进技术转化为教学项目 |
编写先进技术活页教材1份,并面向200名以上师生进行1次学术讲座 (可线上线下,学术讲座事前由二级学院审批并出具审批表,事中提供相关佐证(能反映时间、主题及参加人员等信息)) |
说明:①入驻期间如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纵向科技项目、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可以等同于个人入驻期间全部任务完成;②所有项目立项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分配,不能重复计算;③所有市级及以上成果必须以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但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可以是第二完成单位;④必选项第2条的超额任务指标可以冲抵自选项的第9条、第12条。
表3 驻岗4个月的任务清单
类别 |
序号 |
工作任务 |
指标 |
备注 |
必 选 项 |
1 |
到岗工作时间 |
出勤率达到60%以上(如同时申请企业实践以企业实践考勤要求为准) |
必选 |
2 |
新增横向项目经费 |
正高级职称:3.0万元; 副高级职称:2.5万元 中级及以下职称:1.5万元 (以到账经费时间为准) |
必选 |
自 选 项 |
3 |
申请发明专利 |
1件 |
16项选3项;
所选3项须分布不同工作内容。 |
4 |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
1件 |
5 |
获得市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 |
1项(排名前3名) |
6 |
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
1项(排名前5名) |
7 |
获得市级以上科研平台项目 |
1项(排名前5名) |
8 |
制定各级各类标准 |
1项(国家级:前5名;省级:前3名;市级:第1名) |
9 |
新增培训收入 |
3万元 |
10 |
获得省级培训平台 |
1个(排名前3名) |
11 |
开发线上培训课程并对外创收 |
1门 |
12 |
成功引进企业投入合作 |
折算10万元 (以企业到账经费或捐赠固定资产为准) |
13 |
成功引进企业建设产业学院 |
通过论证并签约1个 |
14 |
与企业技术人员开展分模块协同教学 |
企业技术人员承担教学工作量达到该课程1/3总课时 (企业教师上课,必须有教学日志,并由教学副院长审核认可) |
15 |
指导学生技能比赛 |
学生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奖励1项(排名前2名) |
16 |
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比赛 |
学生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奖励1项,或参加创新创业比赛的学生注册创业公司1家(排名前2名) |
17 |
本人创新成果转化为教学项目 |
编写创新成果活页教材1份,并面向200名以上师生进行1次学术讲座(可线上线下,学术讲座事前由二级学院审批并出具审批表,事中提供相关佐证(能反映时间、主题及参加人员等信息)) |
18 |
企业先进技术转化为教学项目 |
编写先进技术活页教材1份,并面向200名以上师生进行1次学术讲座(可线上线下,学术讲座事前由二级学院审批并出具审批表,事中提供相关佐证(能反映时间、主题及参加人员等信息)) |
说明:①入驻期间如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纵向科技项目、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可以等同于个人入驻期间全部任务完成;②所有项目立项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分配,不能重复计算;③所有市级及以上成果必须以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但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可以是第二完成单位。④必选项第2条的超额任务指标可以冲抵自选项的第9条、第12条。
表4 驻岗6个月的任务清单
类别 |
序号 |
工作任务 |
指标 |
备注 |
必 选 项 |
1 |
到岗工作时间 |
出勤率达到60%以上(如同时申请企业实践以企业实践考勤要求为准) |
必选 |
2 |
新增横向项目经费 |
正高级职称:4.0万元; 副高级职称:3.0万元 中级及以下职称:2.0万元 (以到账经费时间为准) |
必选 |
自 选 项 |
3 |
申请发明专利 |
1件 |
16项选4项;
所选4项须分布3个以上工作内容;
允许其中1个工作内容的指标完成率超过200%时,最多可认定为2项。 |
4 |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
1件 |
5 |
获得市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 |
1项(排名前3名) |
6 |
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
1项(排名前5名) |
7 |
获得市级以上科研平台项目 |
1项(排名前5名) |
8 |
制定各级各类标准 |
1项(国家级:前5名;省级:前3名;市级:第1名) |
9 |
新增培训收入 |
3万元 |
10 |
获得省级培训平台 |
1个(排名前3名) |
11 |
开发线上培训课程并对外创收 |
1门 |
12 |
成功引进企业投入合作 |
折算10万元 (以企业到账经费或捐赠固定资产为准) |
13 |
成功引进企业建设产业学院 |
通过论证并签约1个 |
14 |
与企业技术人员开展分模块协同教学 |
企业技术人员承担教学工作量达到该课程1/3总课时 (企业教师上课,必须有教学日志,并由教学副院长审核认可) |
15 |
指导学生技能比赛 |
学生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奖励1项(排名前2名) |
16 |
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比赛 |
学生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奖励1项,或参加创新创业比赛的学生注册创业公司1家(排名前2名) |
17 |
本人创新成果转化为教学项目 |
编写创新成果活页教材1份,并面向200名以上师生进行1次学术讲座 (可线上线下,学术讲座事前由二级学院审批并出具审批表,事中提供相关佐证(能反映时间、主题及参加人员等信息)) |
18 |
企业先进技术转化为教学项目 |
编写先进技术活页教材1份,并面向200名以上师生进行1次学术讲座 (可线上线下,学术讲座事前由二级学院审批并出具审批表,事中提供相关佐证(能反映时间、主题及参加人员等信息)) |
说明:①入驻期间如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纵向科技项目、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可以等同于个人入驻期间全部任务完成;②所有项目立项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分配,不能重复计算;③所有市级及以上成果必须以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但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可以是第二完成单位。④必选项第2条的超额任务指标可以冲抵自选项的第9条、第12条。
表5 驻岗12个月的任务清单
类别 |
序号 |
工作任务 |
指标 |
备注 |
必 选 项 |
1 |
到岗工作时间 |
出勤率达到60%以上(如同时申请企业实践以企业实践考勤要求为准) |
必选 |
2 |
新增横向项目经费 |
正高级职称:8.0万元; 副高级职称:6.0万元 中级及以下职称:4.0万元 (以到账经费时间为准) |
必选 |
自 选 项 |
3 |
申请发明专利 |
1件 |
16项选6项;
所选6项须分布4个以上工作内容;
允许每个工作内容的指标完成率超过200%时,最多可认定为2项。 |
4 |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
1件 |
5 |
获得市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 |
1项(排名前3名) |
6 |
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
1项(排名前5名) |
7 |
获得市级以上科研平台项目 |
1项(排名前5名) |
8 |
制定各级各类标准 |
1项(国家级:前5名;省级:前3名;市级:第1名) |
9 |
新增培训收入 |
3万元 |
10 |
获得省级培训平台 |
1个(排名前3名) |
11 |
开发线上培训课程并对外创收 |
1门 |
12 |
成功引进企业投入合作 |
折算10万元 (以企业到账经费或捐赠固定资产为准) |
13 |
成功引进企业建设产业学院 |
通过论证并签约1个 |
14 |
与企业技术人员开展分模块协同教学 |
企业技术人员承担教学工作量达到该课程1/3总课时 (企业教师上课,必须有教学日志,并由教学副院长审核认可) |
15 |
指导学生技能比赛 |
学生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奖励1项(排名前2名) |
16 |
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比赛 |
学生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奖励1项,或参加创新创业比赛的学生注册创业公司1家(排名前2名) |
17 |
本人创新成果转化为教学项目 |
编写创新成果活页教材1份,并面向200名以上师生进行1次学术讲座 (可线上线下,学术讲座事前由二级学院审批并出具审批表,事中提供相关佐证(能反映时间、主题及参加人员等信息)) |
18 |
企业先进技术转化为教学项目 |
编写先进技术活页教材1份,并面向200名以上师生进行1次学术讲座 (可线上线下,学术讲座事前由二级学院审批并出具审批表,事中提供相关佐证(能反映时间、主题及参加人员等信息)) |
说明:①入驻期间如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纵向科技项目、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可以等同于个人入驻期间全部任务完成;②所有项目立项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分配,不能重复计算;③所有市级及以上成果必须以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但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可以是第二完成单位。④必选项第2条的超额任务指标可以冲抵自选项的第9条、第12条。
第五章 激励与保障
第十六条 二级学院及职能部门的激励与保障
(一)二级学院在常规教学任务安排上要进行精细安排,每年确保一部分教师有3个月以上时间进驻中心开展工作。二级学院将产教科联合中心绩效评价相关内容纳入教师绩效考核方案,使二级学院和产教科联合中心对教师的考核是一致的。
(二)学校人事部将教师进驻产教科联合中心工作经历纳入职称评审、职称聘任的基本条件之一。
(三)建立产教科联合中心工作经历与教师企业实践经历互认制度。教师在产教科联合中心驻岗期间,如果要同时申请为教师企业实践经历的,需向教师发展中心提出实践申请,并且符合教师企业实践考核要求;教师参加企业实践期间,如果要同时申请为产教科联合中心驻岗,需向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提出申请,并且符合驻岗考核要求,驻岗考勤按教师企业实践考勤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团队的保障与激励
(一)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每年根据各二级学院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结合二级学院推荐的团队名单评出10个优秀团队,次年设立10个团队专项建设项目,支持优秀团队发展。
(二)学校产教科联合中心每年根据各二级学院按3%比例推荐的团队成员评出优秀团队成员,按8%比例评出优秀驻岗成员,次年校级科研项目、专项资金项目优先推荐立项。
(三)二级学院绩效考核方案须对团队负责人及所带领团队进行激励,团队负责人所获绩点可以乘以1.2系数。
第十八条 各分中心主任的激励政策
四个产教科联合分中心主任,按照表1 《产教科分中心主任年度工作目标》开展工作,年度考核分为三个等级:考核分值≥85分为优秀等级,奖金5000元; 考核分值≥75分为良好等级,奖金3000元。
第十九条 二级学院院长的激励政策
每位二级学院院长年度考核,参照《二级学院2022年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进行。产教科联合中心工作任务完成度是各二级学院院长年度考核评定的必要条件,二级学院院长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产教科联合中心工作任务完成度须≥85%;二级学院院长年度考核为良好的,产教科联合中心工作任务完成度须≥75%;二级学院院长年度考核为合格的,产教科联合中心工作任务完成度须≥60%。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执行时间
本办法自2022年11月份起执行,具体以文件发布之日起。粤轻院科〔2021〕2号《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产教科联合中心建设规划及管理办法》,粤轻院科〔2021〕12号《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产教科联合中心管理与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一条 关于考核的补充说明
(一)驻岗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科研相关竞赛获得国家级奖项者,驻岗期满考核可定为优秀。
(二)专利要求以学校为第一专利权人,被考核人员须为第一发明人。
(三)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申请进驻1个月时,考核参照表2任务清单:必选项的横向到位经费指标减半,自选项采用16项选1项。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1月9 日